宝鸡川渝商会关于公布生效和执行
相关制度的决议通知
商会各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监事会、会员:
商会《宝鸡川渝商会会员管理制度》、《宝鸡川渝商会财务管理制度》、《宝鸡川渝商会会议制度》、《宝鸡川渝商会公文办理程序及公文收发管理制度》、《宝鸡川渝商会账户管理制度》、《宝鸡川渝商会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》,经认真起草,反复征求会员意见,经2012年12月31日商会一届一次理事(扩大)会议通过;2013年1月12日商会会长(扩大)会议确认;2013年1月16日商会常务会长(扩大)会议决定正式下发执行。在未经程序修改前,作为商会工作运行依据,请各部门和全体会员遵照执行。
在贯彻执行中有什么新的建议,请与秘书处联系。
特此决议通知
宝鸡川渝商会
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