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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称谓ABC
发布时间:2013-7-9  阅读:2938次

  商会,顾名思义就是商人的会所。成员在加入商会前,一般都是个体商人(企业主、总裁等),多以同乡、业务同事、合作伙伴,甚至竞争对手关系等等。入会前,互相称呼某总、某老板、某哥、某弟、某姐等。

  由于商会这个内涵丰富,具特定意义的组织关系,大家进入了一种新的关系和人际范畴。大家都从个体的老板、老总上升为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会长等职位。对进入商会的成员来说,这里包含的不仅仅是社会地位和商圈里的身份提高,更需要内涵素养的升华。第一、需要改变粗俗随意的言谈举止,进入商业“人士”的角色;第二,社会结交,待人接物水平都得注意宾礼相待,言辞艺术;第三,要用商务“官话”武装自己,努力树立儒商形象等等。因此,原来那种见面哥、分手弟的常用习惯就有必要规范和调整。

  一、对上  目前我国各级商会一般分属各工商业联合会业务管理和指导,同级民政部门登记并监督管理。各级民政部门省上为厅长、处长等。工商业联合会则称主席、副主席,省一级下设处或部谓处长或部长等。市、县(区)一级设主席(一般兼任同级总商会会长),副主席、各部(部长等),一般都为公务员序例,称某主席(是行政称谓),只有在商业场合才称某会长(商业专业称谓)。

  二、内部  凡商会理事以上职务,都比原来自己企业内的所有“总”大,故商会内尊称某会(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长)、秘书长(兼副会长的仍称某会),某常务、某理事等等。

  三、对外  对兄弟商会的领导,姓加全称,如某会长(副会长)、理事、秘书长等。理事以下仍称某总,抬高而不压低,做到眼中有情,目中有人。或许一些好的称呼习惯养成后,会给我们带来素养的提高,或许商机也包含其中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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